全院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K体育·(sports)官方网站做好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计算机学院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家国情怀;
(四)参评学年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
(五)学习勤奋,勇于创新,申报者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和必修环节除外),且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均在B及以上;
二年级直博生及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课程学分的一半(《行业前沿讲座》课程和必修环节除外),且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均在B及以上;
(六)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七)申请者没有无故不上课的现象,模范遵守《计算机学院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具体要求》;
(八)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EI期刊论文、985高校学报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上(见刊或录用);或获得CCF主办的全国性学术年会最佳论文;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2024年12月修订)》中所列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九)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ESI计算机学科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类)》(见刊或录用);
2.获得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且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2024年12月修订)》中所列Ⅰ、Ⅱ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励额度(元/学年)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4000 | 
| 二等 | 20% | 2000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6000 | 
| 二等 | 20% | 3000 |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成立评审组。10月5日前,年级、班级分别成立评审组,年级评审组的负责人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各班级评审组名单请报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二)研究生申报。班级评审组组织各班研究生积极申报,申报人于2025年10月9日23:00前在“CS易办-综测-优秀学业奖申报”提交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勾选相关已认定成果进行申报。
(三)班级公示。10月10日—12日23:00进行班级公示,10月13日16:00前班级评审组将系统生成的班级《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排名表》(需签名)报送年级评审组。
(四)年级复审。10月14日16:00前,各年级完成复审工作。年级评审组汇总、复审各班级评选结果,10月14—15日在年级群内进行公示。
(五)学院公示。10月17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10月22日前,公示无异议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中提交申请(“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学院审核上报学校。
五、评定要求
(一)同一科研成果不能跨评奖周期重复使用。
(二)科研成果(论文、竞赛、专利)计分实行代表作制,每名参评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项。
计算机学院  
2025年9月29日
附件: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附件: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